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太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建设美丽太和的强大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身边好人评树活动的通知》(太文明委﹝2017﹞9号)精神,从基层推荐的太和好人中产生首届太和县道德模范候选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及“两代表一委员”联合组成评委会,经投票、审定等程序,拟授予马迎涛等10名同志“首届太和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他们是:
一、见义勇为类
马迎涛 清浅镇张庄村马庄自然村人,广东惠州务工人员
二、敬业奉献类
时刻乐 原墙镇刘楼小学教师
郭 岳 郭庙镇郭庙小学教师
李迎坡 已故桑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三、助人为乐类
苗 勇 县纪委副书记
张春芳 旧县镇文化站退休人员
付光文 五星镇五星村河身付庄已故村民
四、诚实守信类
孙朝礼 清浅镇曹庄村委会孙陈庄人,浙江宁波务工人员
五、孝老爱亲类
车兴灿 肖口镇田庄村车庄自然村人
王侠英 二郎镇二郎村人
现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3月5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文明办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869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