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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干干净净过大年” 环境整治主题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2554 编辑: 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8-02-1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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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大专项行动”要求和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干干净净过大年”环境整治主题活动的通知》(阜文明委电〔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县城乡环境整治成果,努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温馨和谐、平安健康”的节日氛围,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干净、文明、祥和、安全的春节,现就2018年“干干净净过大年”环境整治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干干净净过大年”为主题,以城乡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各级各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任务分工,紧紧围绕 “三治一增一配套” 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通过卫生大扫除、环境大整治,让返乡亲人切实感受到太和城乡新面貌。

1. 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全县上下要结合春节“除尘”习俗开展卫生大扫除,集中力量对背街小巷、小区楼道、家庭院落、乡镇村庄进行集中清理,消除卫生死角盲区。加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环境卫生保洁,全面整治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张贴涂写、乱设广告牌,动员商家落实“门前三包”。相关单位要督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加强清扫清理,为居民提供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政务大厅、火车站、汽车站、银行营业厅、电信营业厅等窗口单位要加大卫生保洁力度,不留死角。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地面、墙面、卫生间干净清洁,无暴露垃圾、烟头,无乱贴乱画,办公桌椅安放有序、文件物品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序。

2. 集中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春节期间,在重点路段、重要节点依法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电动车上快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车窗抛物、随意调头、违禁鸣笛、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对出租车抢客、拉客、甩客、拒载等行为的依法整治力度。对车站管理秩序混乱、业户间抢客拉客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在集镇设立临时停车区域,制定应急疏通预案,划定车辆通行道,妥善应对在外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保障集镇道路安全通畅。

3. 集中开展经营秩序大整治。在主干道沿线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集中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对流动摊点加大整治规范力度。农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内要做到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卫生良好,店面整洁,市场内地面清洁,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乱摆摊点。集镇市场要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治理流动摊点,杜绝骑路逢集、阻碍交通。

4. 集中开展春节志愿服务。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窗口单位和志愿服务组织,在搞好本单位环境的同时,主动对接所帮扶的单位、村镇、社区,结合春节慰问、扶贫,围绕环境整治、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关爱老人、关爱未成年人、扶危济困的节日主题扎实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层层传递亲情友善和健康的生活理念。

5.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和大盘香禁燃宣传监督活动。春节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以“改陋习、树新风、保护环境”为主题,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和大盘香禁燃的意义和要求,劝导职工要自觉遵守《太和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和《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加强大盘香监管的通告》,在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规定范围之外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倡导使用电子鞭炮,在全县范围内不烧大盘香,窗口单位、商铺、酒店等要改变放“开门炮”、烧“大盘香”、开业庆典放炮的陋习,在关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和大盘香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减少空气污染。

二、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干干净净过大年”环境整治主题活动作为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作作为服务群众、利民惠民的大事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崭新形象迎接新年,同时为即将开展的市第二次城乡环境整治第三方测评做好准备。

2. 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通过多种宣传渠道,积极宣传主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重点。要动员各级干部、全体职工、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关心、支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干干净净过大年”的良好氛围。

3. 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县文明办、督查室、效能办等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促进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市文明办将于春节期间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 整理信息、及时报送。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收集整理活动的图文资料,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联系电话:8692759,电子邮箱:thwmbxc@126.com。

 

太和县文明委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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