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2017年9月底前,建成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三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县河沟塘,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河沟塘管理范围明确,水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沟塘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河沟塘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河流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泥、河面无杂物、河内无违建的目标。到2030年,全县河沟塘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沟塘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沟塘管理保护目标。
《方案》明确了县级设立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县内主要河道设立县级河长,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直相关部门协助县级河长开展有关工作,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
《方案》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同级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内的主要河沟塘设立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区域内的河沟塘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内主要河道所在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均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
为确保扎实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细化了主要任务,即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沟塘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推进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规划约束,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我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方案》要求要足额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管护资金,经测算,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管护资金每年需1086.5万元,纳入县财政预算,以后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水务局 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