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文明委〔2016〕7号
关于加大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公益宣传的
通 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太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的决定》和《太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以及《太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各类媒体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增强创建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环保意识等,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城区各单位要在单位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和网站上设置公益性宣传标牌或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县市容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城主次干道醒目位置,县城(高速)出入口,公园,汽车站,公交站点,码头,高速桥、铁路桥两侧,县乡交通公共工具、公共场所和沿街店面的LED屏以及105国道、308省道、449省道等国省道沿线高炮设置公益性宣传标牌或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为展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宣传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等。
市容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对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过期破旧广告及非法广告坚决予以拆除,在全县形成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太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太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
附
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 共建文明县城 共享文明成果
- 巩固创建成果 再掀创建高潮
- 携手维护公共道德 着力打造文明县城
- 凝聚全县人民智慧 创建全省文明县城
- 文明城市全民共建 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 手牵手共建文明城 心连心同做文明人
- 创建文明从点滴做起 创建和谐从你我开始
- 全面发动、全民参与 全力争创全省文明县城
- 创建文明县城 改善人居环境 造福全县人民
- 群策群力创建文明县城 同心同德共建和谐太和
- 创建文明县城 从我做起 从小事做起 从现在做起
- 做文明市民 筑文明家庭 建文明单位 创文明县城
- 创造优美环境 营造优良秩序 提供优质服务 建设文明县城
- 人人都是文明县城创建参与者 个个都是文明县城创建主力军
- 少年兴则中国兴 少年强则中国强
-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 促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 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 青年的心永远与雷锋相通
- 奉献你我他 服务千万家
- 参与志愿服务 塑造太和形象
- 关爱他人 关爱社会 关爱自然
- 有时间做志愿者 有困难找志愿者
- 弘扬与时俱进的雷锋精神 展示开拓创新的青春风采
-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请各地各单位通过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围挡等发布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