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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公益宣传的通知

阅读次数:1380 编辑: 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6-04-2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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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文明委〔2016〕7

 

关于加大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公益宣传的

通    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太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的决定》和《太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以及《太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各类媒体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增强创建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环保意识等,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城区各单位要在单位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和网站上设置公益性宣传标牌或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县市容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城主次干道醒目位置,县城(高速)出入口,公园,汽车站,公交站点,码头,高速桥、铁路桥两侧,县乡交通公共工具、公共场所和沿街店面的LED屏以及105国道、308省道、449省道等国省道沿线高炮设置公益性宣传标牌或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为展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宣传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等。

市容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对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过期破旧广告及非法广告坚决予以拆除,在全县形成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太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太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

 

 

 

 

 

 

 

 

 

太和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1. 共建文明县城  共享文明成果
  2. 巩固创建成果  再掀创建高潮
  3. 携手维护公共道德   着力打造文明县城
  4. 凝聚全县人民智慧   创建全省文明县城
  5. 文明城市全民共建   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6. 手牵手共建文明城   心连心同做文明人
  7. 创建文明从点滴做起   创建和谐从你我开始
  8. 全面发动、全民参与   全力争创全省文明县城
  9. 创建文明县城  改善人居环境   造福全县人民
  10. 群策群力创建文明县城   同心同德共建和谐太和
  11. 创建文明县城 从我做起  从小事做起  从现在做起
  12. 做文明市民  筑文明家庭  建文明单位  创文明县城
  13. 创造优美环境  营造优良秩序  提供优质服务  建设文明县城
  14. 人人都是文明县城创建参与者  个个都是文明县城创建主力军
  15. 少年兴则中国兴  少年强则中国强
  16.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  促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17. 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18. 青年的心永远与雷锋相通
  19. 奉献你我他  服务千万家
  20. 参与志愿服务  塑造太和形象
  21. 关爱他人  关爱社会  关爱自然
  22. 有时间做志愿者  有困难找志愿者
  23. 弘扬与时俱进的雷锋精神  展示开拓创新的青春风采
  24.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请各地各单位通过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围挡等发布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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