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文明办〔2015〕32号
关于对全市文明单位2015年上半年度档案资料进行集中检查和抽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各市级文明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和《2015年阜阳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安排》,为开展上半年度工作回头看,及时补缺补差,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市文明办将于7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全市文明单位2015年上半年度档案资料进行集中检查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及市直、中直省直驻阜各级文明单位。
二、检查方式
市文明办对阜城各级文明单位(含阜城三区、开发区所属及市直、中直省直驻阜单位)档案资料进行集中检查。各县(市)参照执行,市文明办将适时对各县(市)所属文明单位档案资料进行抽查。
二、时间安排
1.颍东、颍州、颍泉区文明办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将所属各级文明单位2015年上半年度档案资料统一收集,于7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集中报送市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2.市直、中直省直驻阜各级文明单位于7月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2015年上半年度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直接报送市明办创建指导科。
3.各县(市)文明办对所属各级文明单位档案资料全面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盖章),于7月20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报市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及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文明单位档案资料检查和抽查工作,把档案资料检查和抽查与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2.补缺补差。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年工作安排,及时补缺补差。各县(市)文明办要注意在检查中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推动文明单位整体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规范建档。各级文明单位要根据《2015年阜阳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安排》和《2015年度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见附件)收集整理上半年度档案资料(不需装订),反映上半年度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阜阳市文明办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