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三线三边指挥部〔2015〕1号
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
第一次考评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对乡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人员组成
从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指挥部及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文明办、住建局、市容局、水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见附表一)。
二、考评时间、范围及内容
2015年1月7日-9日对各乡镇、开发区组织考评。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二。
三、考核方法
一)分类考核.分二类:国省道沿线乡镇(城关、旧县、开发区、税镇、郭庙、原墙、三堂、苗集、双浮、五星、马集、倪邱、桑郢);其余乡镇。
二)检查项目分为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
1.查阅资料。查阅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相关资料,重点检查实施方案、督查考评办法、组织领导成立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等。
2.现场检查。每个被检查乡镇抽查一段路(有国省道的,考查国省道;没有国省道的,考查县乡道路)、一个村(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除外)、一条沟(塘)、一个集镇(城关、开发区查城乡结合部)。满分为105分。
3.问卷调查。选择10名当地群众,了解当地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突击月行动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四、评分方式和要求。
1.考评人员评分。考评人员现场打分。考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做到记录清楚、扣分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工作实行责任制,考评人员需在评分表上签名后方视为有效。综合评分表由检查组带队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由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存档。
2、成绩汇总、排名及媒体公布。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检查成绩及时汇总,分两类(国省道沿线乡镇、其它乡镇)排名,排名结果在全县调度会上公布,并报市“三线三边”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3、通报问题。各考评组对考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以书面形式报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在1个工作日内梳理出各被考评乡镇存在的问题,并将考评通报发到各乡镇(开发区),限期整改。各乡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上报,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奖惩措施。
1.对考核评比前10名的乡镇(国省道沿线乡镇组前五名;其它乡镇组前五名),给予奖励2万元;对后3名的乡镇(国省道沿线乡镇组最后一名;其它乡镇组最后两名),通报批评,电视曝光。
2.对达到“五有”、“六无”标准的村委会,验收合格后,奖励1万元。
太和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指挥部
2015年1月6日
附表一:
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考评分组表
组号 |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
检查范围 |
备注 |
1 |
齐安民 |
谷明辉 |
靳锐刚、 王晓洁、 张培慎 |
二郎乡、坟台镇、阮桥镇、宫集镇、三堂镇、苗集镇、郭庙镇、原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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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代军 |
李纯贺 |
随汉真、 付玉杰、 王建光 |
大新镇、肖口镇、胡总乡、赵集乡、关集镇、三塔镇、城关、税镇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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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丁思彬 |
李琦 |
刘 萍、 宫 博、 毛太红 |
赵庙镇、双庙镇、清浅镇、大庙镇、李兴镇、倪邱镇、洪山镇、桑郢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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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孙秀剑 |
张新 |
李治军、 高树清、 刘 梅 |
高庙镇、蔡庙镇、旧县镇、双浮镇、五星镇、马集、皮条孙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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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乡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考评评分表 总分: 项目及 分值 名称 检查考评标准 扣分及事项 得分 查阅资料 10分 1.有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领导组织;(1) 2.对辖区各村开展督查考评情况,有考评细则,定期组织考评;(2) 3.乡镇机关干部包保责任落实到位.(1) 4.投入情况,人均10元以上的,得5分;人均10-5元上的,得3分;人均5元以下的,得1分.(3) 5.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实施联户联治。(3) 宣传氛围 10分 1.当地群众了解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知晓率在60%以上的得满分、低于60%的不得分(3) 2.在集镇、村出入口有宣传栏,壁字壁画,有过街过路宣传牌(横幅)、大型落地宣传牌等公益广告牌,宣传氛围浓厚。每处0.5分,(3)。 3.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2) 4.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2) 现场检查 集镇 30分 1、道路两侧有符合规定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没有的扣2分;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内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垃圾外溢等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4) 2、有专门的保洁员和管理执法人员。按落实的比例得分(300-500人有一名环卫人员)。(4) 3.每乡镇至少有一个规范的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4) 4、集镇、镇郊结合部的垃圾杂物全面清除,沿路沿街无零星垃圾。视野范围有白色垃圾和暴露性生产生活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4) 5.建(构)筑物乱张贴、涂写、刻画,有残墙断壁,一店多招或店招破损,每发现一处扣1分;集镇主要街道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商品、货物等杂物,有乱搭建的棚子、乱停放的车辆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5) 6、过集市交通道路的主路面有摆摊设点的,每处扣2分。(5) 7、乡镇机关单位、村民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公共绿化带卫生整洁,无粪便,无杂草丛生。有垃圾、粪便,杂草的,每处扣0.5分.(4) 城乡 结合 部 30分 1、对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进行全面清理.视野范围内有裸露生活垃圾堆、白色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5) 2.按县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足的扣2分,没有设置的扣4分;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垃圾外溢等现象,发现一处扣0.5分。(4) 3、沿街门店一店多招或破损、门前随意堆放货物、杂物、店外经营、乱涂画“牛皮癣”,主要干道有流动摊点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3) 4、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停放整齐;乱停乱放,每发现一辆扣0.5分。(2) 5、有证的废品收购站点、沙石料场做到规范管理,设置高标准围墙,门前硬化、绿化,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每发现一处扣4分,废品收购站点未按要求设立围挡、占道经营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4) 6、建设和拆除施工现场不设围挡、进出车辆无覆盖、夹带泥沙、不设置密闭网、物料乱堆乱放,每发现一处扣0.5分。(4) 7.主出入口清扫保洁质量要达到城区主次干道标准,有灰沙带、裸露垃圾、漂浮物和污水乱流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4) 8.沿路墙体刷新美化。(4) 村居 15分 1、按县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足的扣2分,没有设置的扣4分;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垃圾外溢等现象,发现一处扣0.5。(4) 2、建立村居专兼职保洁队伍,按时兑付环卫人员工资福利待。(4) 3.道路视线范围内无裸露垃圾及白色垃圾、粪便,发现一处扣0.5分。(3) 4、村民屋前房后乱搭乱建、乱建圈舍、乱堆柴草等,发现一处扣0.1分。(4) (美好乡村示范点的考核按美好乡村的标准执行) 沟 河塘 10分 1、水面无漂浮物,堤岸无垃圾、无畜禽养殖等重污染项目,周边无乱搭乱建,以上情形发现一处扣0.5分。(4) 2、岸堤每发现一处违章建筑、违章耕种扣0.2分。(2) 3.结合水利兴修,严格按照疏浚标准疏通沟塘水渠,清除淤泥,疏通水系,整治河坡,植树造林,改善环境。整治到位的得4分;未整治的不得。(4) 公路 25分 1、沿线干净卫生,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堆、白色垃圾。每发现一处白色垃圾或者零星漂浮物扣0.2分、成片漂浮物扣0.5分;裸露垃圾堆扣1分。(4) 2、按照县绿化提升工作要求,国省道两侧各50米、县乡公路两侧各30米的林带完整的,得4分;未达标不得分。(3) 3、每侧30米范围内存在违章建筑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 4、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每发现一处扣3分,废品收购站点未按要求设立围挡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4) 5、有证的废品收购站点、沙石料场做到规范管理,设置高标准围墙,门前硬化、绿化,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每发现一处扣2分,废品收购站点未按要求设立围挡、占道经营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4) 6、沿线视野范围内建筑物整洁,无残墙断壁,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4) 7.道路平坦,无坑洼,路肩及时修补。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3) 加分项 5分 1.工作突出,承办全市现场会的总分加1.5分,承办全县现场会的总分加1分。 2.创造经验、创新做法,在市级会议上发言的,总分加1.5分。受到市级以上(含)通报表扬的,总分加1.5分,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总分加1分,(以文件通报为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考评人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