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示
为深入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解决我县蔬菜水果、粮油、鱼肉、干货等批发行业“有市无场”的问题,消除城区占道经营造成的交通拥堵与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城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农副产品批发行所专项整治活动。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整治范围:城区莲蒲路、人民中路、环城北路、益民路等处蔬菜水果、鱼肉、粮油、干货等批发行所及经营户。
二、整治时间:2014年9月19日-10月18日。
三、入驻地点:太和县三角元“沪皖大市场”。 沪皖大市场位于县城北5公里,105国道与308省道交口的东侧,交通便利,是县政府规划建设的一个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市场内配套建设高规格钢架农贸大棚交易区近4000平方,经营类商房近500余间,可同时容纳近5000户经营,市场业态划分合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肉禽、干货、米面粮油、百货等,配套各种科学的管理制度和食品肉类检验检疫措施,确保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四、整治要求:此项工作由“太和县城区农副产品批发行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经营者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以维护产业发展、保障消费需求和规范经营行为为原则,支持与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尽快、主动地进驻到沪皖大市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在城区进行农副产品批发经营。违者,将由专项整治工作组进行强制撤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告示
太和县“依法治乱”行动指挥部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