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2023年11月“太和好人”评选结果公示

阅读次数:4135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08 17:19
[字体:  ]

经推荐、审核、投票、评议、公示等程序,拟授予任灯亮等6人为2023年11月份“太和好人”称号,他们是:

 

72岁老人,不畏危险,勇救两名落水儿童的见义勇为类太和县清浅镇陈楼村村民任灯亮;

19年来免费教授盲人技艺,悉心抚养无父母孩子长大成人的助人为乐类太和县金矿修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张新敏;

10多年来,义务献血获全国无偿献血金奖;热心公益,多形式参与文明实践,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助人为乐类镜湖中心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兴良;

自筹资金,送戏下乡、进敬老院200余场;组织爱心人士,为贫困户和留守儿童捐款捐物,价值10余万元的敬业奉献类太和县细阳春剧社社长、太和县戏剧家协会会长陈文德;

24年如一日悉心照料植物人丈夫,用善良、勇敢和大爱温暖着整个家的孝老爱亲类太和县城关镇桥北社区居民韩玉梅;

多年来先后照料自小患有视力残疾弟弟、生活不能自理母亲、父亲、患乳腺癌爱人的孝老爱亲类双庙镇陈林村孙庙自然村村民孙敬。

 

现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月14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文明办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58-8631113

电子邮箱:thwmbxc@126.com

通讯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