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非机动车骑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连日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严查电动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们发现,个别市民心存侥幸心理,头盔“带而不戴”,只有临近检查点时才会停车佩戴。对此行为,交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同时,耐心地向非机动车骑乘人详细解释了如何正确使用头盔。
“大家要养成骑电动车就佩戴头盔这个良好的习惯,骑车前戴头盔这一重要的步骤坚决不能忽略,事故和意外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不能等到出了问题过以后我们才后悔莫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王伟说。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虽然天气逐渐变热,但市民骑乘电动车出门的第一件事还是要把安全头盔戴好。同时,交警部门也会加大查处力度,全力打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王伟表示,太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继续采取劝导提示与严查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查处力度,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势态,切实提高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