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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民政局采取“六项举措”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阅读次数:2535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1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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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民政局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思路,不断健全儿童福利工作体系,全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健全保护机制。成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太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全县镇、村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压实三级包保责任。乡镇设立儿童督导员32名、村(居)委会设立儿童主任310名。督促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持续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5万多名学生和家长,观看民政部儿童关爱保护公开示范课。

搭建保护平台。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对全县31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统一挂牌,明确专人负责,在疫情期间、寒暑假等时间段,为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场所,为儿童主任履职提供阵地。太和县救助管理站加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争取增加编制3名,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特殊儿童。督促32个乡镇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常态化排查,形成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2022年8月,全县在册农村留守儿童10328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40人,其中孤儿13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85人、集中养育儿童17人。全面完成孤儿等特殊儿童走访排查登记工作。

落实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对象范围从孤儿拓展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机构养育儿童每人每月1550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100元。2022年1月至8月累计发放资金511.17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强化专项资助。2019年以来,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55万元,资助55人次。连年开展“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累计发放资金67万元,资助孤儿、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学生134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将原有的孤儿助学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6万元;对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孤儿,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纳入学籍管理,并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凝聚协作合力。印发《关于明确太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激发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县检察院制定《关于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的规定(试行)》《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办法》等,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形成了一套典型经验做法。县教育局牵头成立了县学生安全工作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强化对全县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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