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创建文明城市

太和县"创建文明城市曝光台"有奖征集活动开始啦!

阅读次数:3239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29 09:56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创城的浓厚氛围,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县创城办决定在县城主城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曝光台”有奖征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太和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

三、主办单位:

县创城办

四、承办单位:

县融媒体中心

五、曝光重点:

重点对下列8类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1.破坏垃圾箱、公益广告牌等公共财物的;

2.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的;

3.在公园绿地乱扔垃圾、践踏花草、毁坏树木的;

4.在城区街道乱写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的;

5.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照规定行驶,乱闯红灯、随意变道、乱停乱放以及车窗抛物的;

6.违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

7.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违法携带犬只户外活动的;

8.在景区景点乱刻乱画的。

六、活动要求:

1.作品取材限于县城,投稿可以是一段视频,也可以是一组图片,视频长度控制在5分钟以内,真实捕捉,拒绝假拍,拍摄工具不限,但要清晰可辨。

2.视频(格式不限)、照片(格式不限、清晰反映全貌)有明显背景,照片或视频须为本人新近拍摄(拍摄时间与投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盗用他人图片或影像,内容真实,不得进行后期合成制作(造成侵权等后果由投稿人自负)。

3.图像清晰,需抓住关键性元素(如乱停车的车牌号、随地吐痰、闯红灯、横穿马路及车窗抛物的关键性动作等,)报送的照片或视频经适当技术处理后,在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公开曝光。

4.投稿时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如某小区、某路口)以及相关说明(不超过50个字)。

5.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昵称。刊播时,署名将采用昵称的方式,不出现作者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主办方将对作者真实姓名严格保密)。

七、投稿邮箱:

Thgd4959@163.com 

八、奖项设置:

县融媒体中心根据市民投稿情况随时曝光各种不文明行为。作品一经县融媒体中心《创建文明城市曝光台》遴选使用,一条视频(15秒以上)将给予投稿人30元奖励,一张图片给予投稿人10元奖励。所有稿件版权归县创城办所有。

 

太和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