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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强化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四项要求”

阅读次数:304 编辑: 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8-01-2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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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太和县印发《加强重大典型宣传工作的意见》,就宣传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强调落实“四项要求”,为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典型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典型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要超前谋划、周密安排,紧紧围绕“皖北争一流、全省赶平均、同步达小康”战略目标,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出本地的各类先进典型。各级新闻媒体,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旗帜鲜明、浓墨重彩地做好典型宣传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力度。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发现是前提和基础。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下大力气去发现、挖掘经济社会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利用各种渠道掌握、了解一批典型素材,做到心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广大宣传干部和新闻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从工作和生活中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做发现典型的有心人。同时,还要不断关心、爱护、帮助、培养典型,持久地保持先进典型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努力形成发现、总结、培养、宣传典型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改进典型宣传的方法。做好典型宣传工作,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还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要精心挖掘提炼,找准典型的闪光点,给先进典型以准确的定位;要掌握好宣传时机和宣传节奏,把握好度;要尊重新闻规律和宣传教育规律,研究受众心理,防止和消除“不良反应”;要注意运用文艺、影视、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多侧面、多视角、全方位的追踪报道,使典型更加丰满,产生更大反响。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博微信、手机新闻报等现代传媒手段,建立交流互动平台,让普通群众加入到先进典型的推荐和宣传全过程,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典型宣传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要把典型宣传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筹划,认真落实。要继续坚持重大典型由党委、党组向各级党委宣传部正式推荐、报告制度。各新闻媒体和驻太媒体要明确专人和专栏,相对固定几名记者从事先进典型的报道工作。各乡镇每年要上报1-3个重大典型,各新闻媒体在采访中也要注意发现典型,及时上报。县委宣传部将根据上报情况,按照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报道。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要尽快建立健全典型宣传网络,完善典型宣传的层层申报制度,建立典型宣传信息员、宣传员队伍。(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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