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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将举办首届诗歌朗诵大赛

阅读次数:726 编辑: 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7-10-1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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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十九大,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巩固“中华诗词之乡”创建成果,申创“全国文化先进县”,太和县印发通知,部署举办首届太和县诗歌朗诵大赛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和时间安排。大赛由中共太和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广新(体)局、县教育局、县工会、县广播电视台、县文明办、县文联等单位承办。大赛分预赛、决赛两个环节,预赛时间为10月16日至31日,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决赛11月16日在太和大戏院举行。

二是比赛内容和比赛形式。大赛设青少年组、成人组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6名,三等奖各10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比赛内容以现代诗、古体诗词为主,兼顾其他,配背景音乐或民乐伴奏,用时原则上不超过七分钟。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感情真挚,具有感染力。鼓励原创,对原创诗歌、音乐适当加分。比赛形式以配乐朗诵、合唱伴舞诵读、情景表演诵读为主,兼顾其他。演员仪态大方、服装得体、语音准确。集体朗诵的人数原则不超过60人。每乡镇(开发区)选拔青少年组、成人组节目各1个参赛。各县直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单位推荐1个节目参赛。

三是成立组织和落实保障。本次大赛是太和县组织的首届诗歌朗诵比赛,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体现大赛公平、公正,大赛将成立评选委员会,从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大赛评委。比赛过程由太和广播电视台调频广播现场直播,电视台全程录制。部分节目将参加我县与省直单位联合举办的“诗乡太和”专场演出。各乡镇、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预赛,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决赛。要从年度文化经费预算中拨出专门经费,保障排练人员补助、服装添置、场地租用、预赛组织、决赛演出等各项费用。(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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