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太和县积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引领。成立高规格的县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建,城乡统筹、全面推进,科学绿化、提升质量”原则,以实施林业增绿增效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太和。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层层动员,全面发动,充分设置绿化宣传标语、开设专题绿化宣传栏目及开展群众性集体活动等有效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绿色文明意识,营造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三是多方参与,加大投入。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采取“责任制”形式,将项目绿化、公共绿地建设、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居住区绿化、城郊绿化、集镇绿化、村庄绿化、单位绿化等绿化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由其筹资完成绿化任务。提倡“社会绿化社会办”,动员社会力量投身绿化事业,号召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捐资社会绿化工程。
四是健全制度,强化落实。健全绿化规章制度,保障养护措施、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配合”要求,建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责任制和县、乡、村三级管理考核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随时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太和县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如期落实。(县委办 王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