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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代人全都做公益 值得点赞

阅读次数:956 编辑: 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6-07-0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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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勇一家是一个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的幸福大家庭。苗勇,42岁,太和县纪委副书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苗勇继承已故优秀共产党员、父亲苗为民的遗志,带领妻子孟丽杰、女儿苗玉文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关爱、帮助身边的特殊弱势群体。因为这份大爱和无私,苗勇一家先后荣获了阜阳“最美家庭”、安徽省“五美家庭”称号。

 

出场家庭:太和县人民中路建委家属院的苗勇一家

出场原因:在苗为民的影响下,一家人都做公益,被评为省五美家庭

 

在父亲影响下

小时候把衣服捐给同学

长大后让贫困学生住家里

 

从小,父亲苗为民就爱帮助老人,2012年4月10日,他把自己的遗体和器官作为“最后一笔特殊党费”捐出。受他影响,苗勇多年来内心就藏着一份特殊的公益情结。

他在学生时代,母亲发现这个乖顺的儿子有一个健忘的“坏毛病”,刚买的新衣服总是穿不了几次就丢了。为此,苗勇可没少受到家人的责骂。

1995年以后,那些当年受他资助“寒衣”的同学,给苗勇和他家人送来一件件新衣服时,家人这才知道当年误解了苗勇。“当年我累计向13名家境贫寒的同学捐了31件衣服。”苗勇说。

长大后,苗勇成为一名检察官,可他那颗热爱公益的心仍未改变。早在1990年在合肥上司法学校时,他就开始无偿献血。20多年来,无偿献血的习惯苗勇一直坚持着,从未间断,累计献血达4200毫升。

如今,走进苗勇的家,会发现一间打扫得十分干净的小书房。这间书房,他从来不住,专门用来“租”给学生。1998年以来,这间9平方米的小书房先后“租”给6名在太和县城读书的农村特困学生,他却从未收过一分钱。

不仅不收房租,苗勇还对这些学子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照,天冷了送棉被、天热了送风扇、家里洗衣服时顺便为他们洗一洗衣服……

 

带着妻女做公益

一起帮扶服刑人员子女

和妻子签下遗体捐赠书

 

这些年,苗勇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对于特困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苗勇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更进行心理上的疏导,让孩子感受到法律温情的一面。

不光自己一人做公益,苗勇还带上了妻子和女儿。太和县五星镇杨西楼有一对服刑人员的子女,他们的父亲被判刑在监狱改造,母亲离家出走,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两个孩子无依无靠,随时都有误入歧途的可能。获悉他们的情况后,苗勇多次来到两个孩子的家中,并动员妻子和自己一起签下一对一帮扶的协议,定期在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给予他们帮扶。受父母影响,苗勇的女儿也献出爱心,自己省吃俭用,攒下零花钱,给这家孩子买文具、书本等。

苗为民老人走了,他的精神依然激励和鞭策着苗勇在公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在苗勇的号召和不断努力下,2013年1月16日,苗为民爱心社暨太和县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成立了。

苗勇和妻子为起先进带头作用,在《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申请登记表》上签字。为表决心,苗勇的女儿也要签,可被苗勇暂时阻拦了,“你还小,等你满18岁吧”。小丫头这才点点头。(记者徐睿通讯员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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